文章分析了公司法增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的规定的建议,现行法对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够完善,没有关于股东提案权的规定,给公司实际运作造成许多困难和问题,也影响了股东权利的行使。 公司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草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
文章分析了公司法增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的规定的建议,现行法对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够完善,没有关于股东提案权的规定,给公司实际运作造成许多困难和问题,也影响了股东权利的行使。
公司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草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通知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理由:现行法对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够完善,没有关于股东提案权的规定,给公司实际运作造成许多困难和问题,也影响了股东权利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