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公司法增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的规定

文章分析了公司法增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的规定的建议,现行法对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够完善,没有关于股东提案权的规定,给公司实际运作造成许多困难和问题,也影响了股东权利的行使。 公司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草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

   文章分析了公司法增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的规定的建议,现行法对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够完善,没有关于股东提案权的规定,给公司实际运作造成许多困难和问题,也影响了股东权利的行使。

   公司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草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通知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理由:现行法对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够完善,没有关于股东提案权的规定,给公司实际运作造成许多困难和问题,也影响了股东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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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