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公司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及其对策(一)

由于受长期以来“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方针的影响,公司立法过于原则和简单,对于众多现实情形无法涵盖,而且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至今缺位。一些基层法院在 审理此类案件时常常出现“造法”现象,裁判依据明显不足。现就我市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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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