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避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避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