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

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 劳社厅函〔2002〕20号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请示》(黑劳社呈〔2001〕4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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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