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PO将引入新费用返还制

最新一期《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杂志消息,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日前决定引入新的费用返还制度,在某些情形下,对申请人缴纳的申请、实申请求费用给予全额返还。根据新制度,申请人须在自申请日起一个月内撤回或放弃申请;若逾期或已提出加速审查请求,

  最新一期《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杂志消息,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日前决定引入新的费用返还制度,在某些情形下,对申请人缴纳的申请、实申请求费用给予全额返还。根据新制度,申请人须在自申请日起一个月内撤回或放弃申请;若逾期或已提出加速审查请求,其申请费或实申请求费概不退还。

  费用返还新制度可使已提交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的申请人,在发现申请存在错误等情况下,及时撤回或放弃申请,同时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审查,从而缩短每件申请的审查周期。KIPO希望藉此提升申请人对审查进度的满意度。

  KIPO期望新的费用返还制度能在2007年7月或随后几个月尽快生效。此外,KIPO目前正在积极运作,争取将涉及修正《专利法》和其他相关立法的一项议案在2007年年内提交国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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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