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从1995年以来已经草拟了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包括商标法、专利和设计保护法、版权及其他权利保护等。其中,关于保护专利、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的法律于2001年10月被内阁采纳,关于商标、商号和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法律于2001年12月通过。 在双边层次上,柬埔寨于1996年1
政府从1995年以来已经草拟了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包括商标法、专利和设计保护法、版权及其他权利保护等。其中,关于保护专利、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的法律于2001年10月被内阁采纳,关于商标、商号和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法律于2001年12月通过。
在双边层次上,柬埔寨于1996年10月与美国签订了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于1997年3月与泰国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另外,作为东盟成员,柬埔寨已经批准“1995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协定框架”在柬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