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知识产权保护法 第一部 专利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未公开信息 第I部分 专利与实用新型 第13条 专利申请应附加详细的发明说明书,包括对发明主题和能够让本领域技术人员实施的最佳方式、以及寻求保护的每一产品或方法的充分陈述。说明书也须以清楚的方式说明申请
第13条 专利申请应附加详细的发明说明书,包括对发明主题和能够让本领域技术人员实施的最佳方式、以及寻求保护的每一产品或方法的充分陈述。说明书也须以清楚的方式说明申请人为之寻求保护的新原理,必要时应以发明附图来说明。
发明涉及生物、植物或动物产品、或者传统医药、农业、工业或手工艺知识、艺术或环境遗产的,发明者应通过合法手段获得该资源。
当发明涉及微生物,申请人须披露该生物性质并向实施细则中指定的机构提存活体。
不损害本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下,申请人须在所有情形下就其以前在国外提交的同一发明或主题的任何申请提供充足的数据和信息及其申请的结果。
实施细则须规定附属于专利申请的必要附件、提交期限以及正当拒绝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