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转去枣庄市台儿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1月29日来函,对该函请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医院生产并用于在本医院就诊的患者的药品,不在市场上进行销售,许多属于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转去枣庄市台儿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1月29日来函,对该函请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医院生产并用于在本医院就诊的患者的药品,不在市场上进行销售,许多属于临床试用的新药,因此,可以不使用注册商标。
请将上述意见转告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