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为音像制品撑起知识产权“保护伞”

国70%以上正版音像制品出自广东,而散迹于全国各地的大部分盗版音像制品主要也来自广东。据广东音像协会统计,目前,正版音像制品已占不到音像市场份额的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今天告诉记者,音像制品的盗版者无非是为了少投入多获利。如果让盗版者偷鸡不成

  国70%以上正版音像制品出自广东,而散迹于全国各地的大部分盗版音像制品主要也来自广东。据广东音像协会统计,目前,正版音像制品已占不到音像市场份额的5%。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今天告诉记者,音像制品的盗版者无非是为了少投入多获利。如果让盗版者偷鸡不成蚀把米,提高盗版的违法成本,使之无利可图,就能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侵权行为。这就要求法院通过个案审理打击音像著作权侵权的同时,编织起一张强大的司法保护网。

  通过经典案例积累审判经验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法院审理的著作权侵权案件约占同期全国法院的四分之一。2007年受理1522件,2008年受理1635件。今年上半年,全省受理的著作权案又上升了10%。

  在这些案件中,就有一批国内业界和社会上广为人知的经典案例。

  广东高院法官张学军向记者介绍,在慈文公司诉数联公司非法向公众提供电影《七剑》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侵权案中,法院首次界定了使用P2P软件的合法边界,有力打击了通过互联网新技术实施的侵犯音像著作权的行为。

  广东音像协会会长米澄质说,在德国唱片公司诉深圳市博恩凯公司等侵犯其音像制品Polydor(宝丽多)商标权案中,深圳中院依法作出证据保全裁定,保全到被控侵权商品数量的关键证据。根据原告提出的禁令请求,责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商标以及停止销售涉案音像制品。博恩凯公司却继续销售,深圳中院立即对其罚款2万元。

  “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为我们编织音像制品著作权的司法保护网积累了很多经验。”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广海说。

  充实力量关注“减负”“加额”

  2007年9月开始,广东高院陆续指定广州、深圳、佛山的16个基层法院管辖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这16个基层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人员一下增加了近百人,占全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三分之一,审判力量大大增强。

  由于这些法院所在地都是广东音像业最发达的地区,靠近当事人,靠近侵权行为地,法院在受理、取证、保全、审理、执行案件时更加高效,也更加便利权利人行使诉权。仅今年上半年,这16家法院受理的一审知产案件就达1902件,约占全省法院一审知产案件的69%,同比增加了102%。

  今年3月,广东高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审理侵犯音像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音像业界高度关注的“减负”、“加额”两个问题进行了重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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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案例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