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的现实国情而言,模仿创新对于企业的创新与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从比亚迪汽车近几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模仿创新是它最核心的竞争武器,也是最为捷径的快速崛起模式。总体上,国家和企业现阶段迫切需要建立以模仿创新为中心的不同创新模式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策
对于我国的现实国情而言,模仿创新对于企业的创新与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从比亚迪汽车近几年的发展历程来看,模仿创新是它最核心的竞争武器,也是最为捷径的快速崛起模式。总体上,国家和企业现阶段迫切需要建立以模仿创新为中心的不同创新模式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与策略。
在我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的战略框架下,模仿创新成果获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如何构建不同创新模式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这些都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模仿创新的两个层次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地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达到3200万人,研发人员总数达105万人,分别居世界第一、第二位;国家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学科布局;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家、产业和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整体自主创新和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依然较弱,这已经日益成为制约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瓶颈。据统计,我国设备投资的60%用于购买外国产品,其中几乎100%的光纤制造设备、80%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石油化工装备、70%的数控机床是外国产品。我国企业研发经费人均支出仅为美国的1.2%、日本的1.1%。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互动的效应。由于技术创新中存在一个不能回避的悖论:允许模仿,技术创新扩散得过快,将使创新企业丧失市场,降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限制或禁止模仿,则阻碍技术创新扩散,将阻碍社会进步,损害社会利益。
Imitation在英文中有“仿效”、“模仿”、“模拟”等意思。而现代汉语中“模仿”一词是指“照某种现成的样子学着做”。模仿一词和“仿效”、“模拟”在现代汉语中几乎同义,只是适用的语境上有点差别而已。从其本来含义而言,模仿与创新似乎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正是因为如此,许多学者将创新与模仿分开来谈。但实际上,模仿是分层次的,正如齐白石曾说过,“似我者生,学我者死。”
在技术创造中,模仿的第一个层次就是“学”,照着别人的产品或技术的原样做,没有自己的思想。这一层次可以称为“复制性模仿”。这种行为如果不在正当或合理使用的范畴内,将会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