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手表在巴塞尔国际钟表展会商标纠纷中胜出

    2012年瑞士巴塞尔国际钟表珠宝展组委会知识产权委员会10日对瑞士欧米茄公司诉中国海鸥手表商标侵权一案作出裁决,认定海鸥手表在本届展会上使用的标识牌未对欧米茄注册商标构成任何侵害。

  中国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届展会上展出一款自主研发、拥有核心技术、直径最小、具有国际水平的同轴陀飞轮女士腕表,引起业界人士关注。

  9日下午,瑞士斯沃琪集团旗下欧米茄公司向巴塞尔国际钟表展组委会知识产权委员会投诉,称海鸥表在对同轴陀飞轮的描述中使用英文“CO-AXIAL”一词,对欧米茄表商标构成侵权。当天临近闭馆时,知识产权委员会律师及欧米茄公司相关人员来到海鸥表展台,海鸥集团律师代表与知识产权委员会进行沟通后,将其在展会使用的标识牌上交,并在知识产权委员会开会之前的10几分钟时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应诉。

  欧米茄出示的“依据”是该公司注册的两个商标:“Ω OMEGA CO-AXIAL”和“CO-AXIAL 3”,投诉海鸥使用“CO-AXIAL”一词侵权。

  海鸥集团方面提出的申辩理由是:“海鸥”展会标识牌上使用的英文CO-AXIAL”是作为描述产品技术及陀飞轮机芯结构的修饰性形容词,是对产品的描述,因此和商标侵权没有任何关系,并出具了通过网络、百科全书、大英词典等对该单词进行查询的结果——“同轴的”英文单词为“CO-AXIAL”。

  10日上午,巴塞尔国际钟表展组委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向海鸥和欧米茄两家公司宣布裁决结果,海鸥表2012年巴塞尔展会使用的标识牌未对欧米茄注册商标构成任何侵害,驳回欧米茄公司的投诉。

  海鸥表此次胜诉是“海鸥”在国际舞台上维权的又一次胜利,而且再次证明,“海鸥”依靠自主知识产权,正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

  在2011年巴塞尔国际钟表珠宝展上,海鸥集团一款“陀飞轮不锈钢袖扣饰品”展品被控“侵权”,该公司据理力争,反诉获胜。这是中国企业首次在世界规模最大国际钟表珠宝展上成功维权。

  为期8天的2012年巴塞尔国际钟表珠宝展8日开幕,是世界规模最大的钟表展,来自41个国家和地区的1815家钟表、珠宝制造企业参展,其中六分之一是瑞士企业。展会吸引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名记者和10万参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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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案例快报